迁安市政府印发实施《迁安市农村环境保护规划(2011-2015)》
2012年1月13日,迁安市人民政府以迁政发【2012】4号印发实施《迁安市农村环境保护规划(2011-2015)》。该规划由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、石家庄学院和迁安市环境保护局联合编制,于2011年10月29日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论证,与会专家一致认为《规划》思路清晰,指导思想正确,目标合理,任务明确,项目具体,保障措施可行,主要指标与国家农村环境保护要求及省市相关规划衔接紧密,构建的“三区四模式”体现了迁安市农村环境保护的特点,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,该《规划》也获得了省厅自然处的高度评价。《迁安市农村环境保护规划(2011-2015)》认真总结分析了迁安市农村环境保护进展和存在的问题,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,提出了到2015年,完成30%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,连片整治初见成效,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基本得到治理;改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和管理状况,农村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;确保乡镇企业工业污染物达标排放,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(小区)、散养密集区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,农村土壤环境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得到加强,农村环境质量初步改善;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明显提升等规划目标,主要指标达到和超过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。在规划中,创新提出了分区构建农村环保模式,在迁安市逐步形成优化发展、重点发展和农业生态三大功能区,构建农业主导型村庄、旅游主导型村庄、工矿主导型村庄、城郊型村庄等四种综合整治模式。为完成规划目标提出实施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、深化农村生活污染治理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、农村工矿企业污染控制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、积极开展矿山生态恢复、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、农村自然生态保护、农村环保能力建设九大任务,规划了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、农村工矿企业污染控制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、农村生活污染治理、自然生态保护与建设、农村生态创建、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等7大类31项重点工程项目,规划总投资7.3亿元。
发布者:规划所